(北海21日讯)疑面对家暴的印裔妇女向警方投报求助,警方却以“家事家了”将其劝回家,岂料妇女数天后从4楼住家处跃下企图自尽,身受重伤恐终身瘫痪。
其家属不满警方处理案件程序,于今午连同行动党峇都交湾支部妇女组主任戈雅提,到诗布朗再也探访伤者后,召开记者会向外控诉。
戈雅提指出,受害妇女是在案发前到警局求助,指本身遭男友和其家人暴力对待,导致她在怀孕期间精神及肉体饱受折磨,因而决定在今年7月5日带同孩子离家,但被男友阻止及殴打。
她说,受害者是在9日报警寻求保护,不过当时的办案警官显然只把这个案件当作一般案件处理,更劝受害者回到男友家与家人好好谈,低估案件严重性。
警处理手法不专业
她认为,警方对这项案件的处理手法不专业,才导致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因此,警方有必要就类似事件设立一项标准作业程序,以防上述事件再度发生。
她说,警方派遣男查案官处理案件,如果当时有女查案官,那她或许能够起到安抚情绪作用及是更好的倾听对象,事件就不会演变至如今的地步。“警方也不应把妇女交回有关家庭,反而应联系福利部处理。”
她希望警方日后在处理家务事时,不会将之归类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反之应认真看待,以免悲剧发生。
她说,如果不是因为命不该绝,该名妇女在跃下楼之后就已死亡,造成家人永远的遗憾。
遭家暴妇女的姐姐珊迪表示,妹妹的脚踝在跃楼后遭受严重伤害,往后恐怕无法在自如行走,她及家人将负起照顾妹妹,让妹妹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