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高庭谕令马航(MAS)及新马航(MAB)在7月27日之前,针对马航MH17航班6名机组人员家属所入禀的诉讼,入禀答辩书。
高庭副主簿官莫哈末沙菲克今天在内庭做出上述决定,玛丽妮及黎慧芳(译音)分别代表起诉人及答辩人出庭。
沙菲克也择定,案件将于8月29日,在高庭法官拿督邱秀琼面前过堂。
6名机组人员既沙查纳、韩法林、珊吉星、莫哈末嘉化、李慧冰,以及张忆萍的家属,于去年6月2日,通过汤姆斯菲利普律师事务所,向马航和新马航展开诉讼。
他们分别将马航及新马航,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他们发表声明指出,马航这起事故中疏忽,让MH17在发生战火的领空飞行,所以才导致这起空难的发生。
他们指出,事发时,这架飞机的高度低于1000尺,低于中程导弹的飞行高度。
他们也表示,马航也疏忽地让MH17在乌克兰民航飞行走廊以北的航线飞行,却没有任何风险管制机制,也忽略了飞机的不稳定因素。
“马航并没有尽力保障机组人员的安全、健康及福利,也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风险训练。”
他们指出,马航及新马航必须?其机组人员的死亡,负起全责。
马航MH17于2014年7月14日,从阿姆斯特丹飞往吉隆坡时,在顿涅茨克州坠毁,机上298人全数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