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3日讯)一家电讯公司及两名董事基于违反1993年大马直销和反金字塔传销法令,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控罪,两人否认有罪,案展8月17日过堂以进行文件处理程序。
来自诗布朗再也双威城的WOW MOBILE ASIA SDN BHD,因没将正版销售准证展示以及未将准证号码记录在宣传品供民众参考及咨询,接获贸消部发出的出庭传票。
除了该公司接获传票提控,两名董事也分别在第一刑事法庭及第二刑事法庭面控。
控状指该公司两名董事,即卡门拉兹(35岁)以及希哇尼森(37岁)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在诗布朗再也双威城多达2路门牌40号3楼的WOW MOBILE ASIA SDN BHD办事处,作为一间获得直销准证的公司,未将正版的销售准证展示,让民众参考及咨询;以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身为一间获得直销准证的公司,没在印制品上印列准证号码,抵触1993年大马直销和反金字塔传销法令(500条文)第6(4)条文,并与相关条令第38条文同读,可在相关法令第39(1)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被告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被提控的公司,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重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由于第二刑事法庭法官休假,案件转移第一刑事地庭审理,被告二人及公司董事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要求案件审讯。
法官在聆审后,将案件展延至8月17日过堂,以让控辩双方处理文件,并嘱被告聘请律师出庭。案件由贸消部主控官莫哈末卡玛负责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