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杀妻妒夫逃过死刑,上诉庭改判监禁18年。
这名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将她杀死后自杀不遂的印尼男子,原本被高庭判处死刑,但在今日上诉得直,上诉庭改判监禁18年。
他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面对死刑,但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允许其上诉,减轻为刑事法典第304(误杀)条文,并判为坐牢18年,刑期从扣留日开始算起。
被告董柏宾亚拉,现年40岁,案发前与死者在美民路某油棕园内工作,并育有一名儿子。
由于被告在杀害妻子后,企图割喉自杀,因此被控两项刑事罪,即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及刑事法典309条文(自杀)。
在刑事法典302条文下,任何人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罚为绞刑。
至于刑事法典309条文,任何人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可达1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宗谋杀案是于2014年1月16日凌晨2时许,在美民沿海公路的瓜拉苏埃区某油棕园坵员工宿舍发生。
被告自杀未遂
被告在割喉杀死33岁的妻子沙拉西雅后,便自行割喉企图自杀,但因为没有割中颈项的大动脉而保住性命。
2015年10月30日美里高庭法官玛林宾依旦最终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就刑事法典309条文的自杀案,被告被判监禁6个月;而刑事法典302条文的谋杀案,被告则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