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7日讯)经历56小时的逃亡与警方玩捉迷藏,日前在被押离法庭时逃脱的强奸犯,终落警网。
在获民众投报下,警方于今天凌晨1时45分,在拿笃埠一园坵将匿藏该处的逃犯哈末菲沙所逮捕,带回警局。
36岁的莫哈末菲沙早前因触犯了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未成年少女罪,于6月14日被斗湖高庭判坐牢20年及20次鞭笞,他在警方押送离开逃脱,
在逃亡3天,莫哈末菲沙今日终被警方重新逮捕。他料会在刑事法典第224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判监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沙巴州警察总长拿督阿都拉昔哈伦今日在斗湖警局,宣布警方成功捕逮逃犯莫哈末菲沙。
他说,警方是接获可靠线索后,派出刑事组警察到该处,成功将莫哈末菲沙逮捕归案。警方也起获了一部手机与手机卡。
阿都拉昔表示,脱逃的犯人重新被捕,是因为获得公众人士提供消息,他感谢社会公众给予警方无间合作,他相信警民的合作,沙巴州罪案提防与打击及保安的威胁消除,有很大帮助。
询及犯人脱逃一事,负责押送犯人的警员是否受对付,阿都拉昔说,警方会进行内部调查,若发现是因为有警员疏忽导至犯人脱逃,警方一定严惩犯当事人,要必要时也会提控上庭。
他说,犯人脱逃使警方需花更多时间,人力与精力追捕,这是不容许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