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任职导游的巫裔男子,涉嫌利用本身银行户头协助阿布沙耶夫极端组织分子处理财务,今日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被告否认有罪,案展7月14日过堂,基于案件涉及恐怖主义,被告不允许保外。
被告不认罪
现年37岁的被告利索弗安阿都拉,被控为协助名为莫哈末祖来米(41岁)的阿布沙耶夫极端组织分子管理钱财,在去年10月21日至今年4月期间,通过位于峇六拜一家马银行户头进行汇款及提款,抵触刑事法典第130Q(1)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或充公财产。
主控官沙菲益副检察司表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被告不允许保释外出。
被告今日身穿白衣及蓝色牛仔裤,在没有代表律师辩护下面控,他对推事诺阿祖英表示不认罪,推事因此择定案件于7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