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云数贸直销公司3名新山负责人今日被控触犯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3人皆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3万令吉。
3名被告分别是24岁叶俊杰、23岁罗文耀及28岁许慧仪(人名皆译音),他们经营设立在新山士姑来五福城苏特拉丹绒8/3路的云数贸公司(JBYSLM),被控触犯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今日在地庭面控。
较早前,3人被控触犯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27B(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最多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3人不认罪。
3人今日在交替控状下被控,即因进行没有合法执照的直销生意,抵触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4(1)条文,即若不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并在第6条文下获得合法执照的公司,不能从事任何直销活动,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3)条文被控。
每人被判罚3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3人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代表律师郭韦杰向法官莫哈末哈达求情,指3名被告是初犯,他们被捕时年纪尚轻,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他们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事发后努力工作,自力更生,希望对社会作出贡献。
“3名被告的月收入皆不超过2000令吉,其中,许慧仪的月收入只有1500令吉。”
律师表示,云数贸直销公司是2014年6月25日,在新山开始营业,7月10日即被取缔,营业不到一个月,因此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判处每人罚款3万令吉,3人已缴付罚款。此案主控官为贸消局官员哈菲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