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涉嫌毒打并将军官丢入河内的其中一名嫌犯今日被控上庭,惟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订于6月8日过堂。
被告沙普汀(42岁)来自砂拉越,为一名军人,军阶为中士(Sarjan),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今日被带到马六甲爱极乐第4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他于今年4月17日凌晨12时50分,与7名仍在逃的嫌犯一起在双溪乌浪柏鲁纳花园某住家,殴打26岁的莫哈末道勿,并意图在森州甘榜双溪迪慕(Kg.Sungai Timun)谋杀受害者。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04条文(谋杀),并可在第109(教唆)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若致伤受害者,则可被监禁20年。
嫌犯在庭上不认罪。其代表律师哈斯琳达强调,媒体的报导不应成为法庭用来判罪的考量,而被告拥有5名孩子,妻子目前没有工作,要求法庭准许保外候审。
地庭法官阿莫沙扎里最后准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6月8日过堂。此案副检察官为伊法丝鲁。
这起事件是在4月17日凌晨发生,26岁的军官莫哈末道勿在森甲边界的迪文河被垂钓者发现,其手脚被铐、遭人毒打。头部、脸部及眼睛皆被相信是木材或石头的物体殴伤,缝了81针。警方透过与军方合作,确认涉案者的军人身份,更怀疑当中另有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