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一名55岁巫裔男子借由本身是德士公司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协调员,并具代表德士公司身份之便,向一名因违例泊车的德士司机声称能靠关系“解决问题”而向司机屡次要求贿金,却被反贪会官员布局逮个正著,今早在新山反贪污庭面控并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来自麻坡的被告拉扎里(退休人士),今早现身新山反贪污法庭时,因背部进行物理治疗而全程坐在轮椅上用毛巾遮脸,以避开媒体镜头。被告在在听完通译员读完控状后,俯首认罪。
协助“解决案件”酬劳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去年7月13日,下午1时15分,在其位于麻坡的住家内,向一名巫裔德士司机莫哈末尤诺斯(56岁)收取1000令吉现金,并声称这笔现款是作为交给一名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官员的贿金,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3条文(公务员运用个人影响力而领取酬金),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莫哈末尤诺斯是于去年6月7日,在新山拉庆巴士总站因违例停车,而被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开出警告信后,被公司于同年6月22日指示与被告出席一项调查会议。
在调查会议结束后,被告向该德士司机献议索取800令吉,以作为“协助解决此案”的酬劳,惟该德士司机只是缴付250令吉,被告随后通过电话通知德士司机所付款额不足够解决此案,并再要求1000令吉。
德士司机对被告屡次索贿的举动心有不甘,向反贪污委员会告发此事,并与执法人员一同布局到被告位于麻坡住家付贿金。
当德士司机将贿金交给被告后,执法人员即现身检举,被告当场被捕。
据了解,被告也是前麻坡德士司机公会会长,目前已婚,育有11名子女,其中3名还在校就读,另有一名孩子是残障人士。被告目前退休在家,需靠子女养活,且正在进行脊椎骨物理治疗。
反贪会主控官诺莎丽娜表示,基于被告行为让社会大众对大马执法单位的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为了警惕被告不再重犯,要求法官给予被告应得的惩处。
承审法官莫哈末哈达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