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警员为少年扣留犯口交案,涉案的增江扣留所警察伍长末凯鲁希山今日否认有罪,推事准许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被控在今年4月10日的不同时间内,在增江扣留所内,对3名没有意愿的青少年进行口交,因而在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下,被控3项控罪。
在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下,即任何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与另外一人发生任何破坏体统的猥亵行为,一旦罪成,将会被判最高2年监禁。
末凯鲁希山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推事玛尤丁面控时,否认有罪。主控官诺法哈向推事建议,让被告以每项罪名3000令吉保释,推事在经过考虑后,裁定被告以每项罪名2000令吉保释候审。
据早前报导,此案是于4月10日凌晨1时许,在增江扣留所发生,当时被告诱骗其中一名未成年嫌犯到牢房外,递给对方一根香烟,然后再趁机脱下对方裤子并进行口交。
3名受害青少年分别是14岁的欧沙玛沙瓦鲁丁、15岁的米欧依峇以及16岁的阿末沙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