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 )于去年11月甫被判入穷籍的巫裔女子,因假冒炒外币中介从中骗取了100万令吉,今日面对3项提控时皆否认罪行,获准以10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4月11日再度过堂。
55岁的被告诺鲁达,今日被带上芙蓉地庭时,共面对3项控状,控状指她欺骗诺拉蒂华共100万令吉;她假冒炒外币中介,先在2011年1月7日,2度要求受害者汇入35万令吉及15万令吉给她。
她也于同年1月10日,再度要求客人诺拉蒂华汇入50万令吉给她,以作为炒外币赚取丰厚利润之用途。
讵料,被告诺鲁达较后被揭发,自身没有具备炒外币中介的资格,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
对于主控官西蒂艾莎要求15万令吉保释金时,女被告代表律师若哈兹里在向法官求情时说,女被告于去年11月份在莎亚南法庭被判入穷籍,而其儿子也无能力承担太高的保释金,希望法官能够减低保释金。
芙蓉地庭法官姆蒂胡在被告否认罪行后,获准以10万令吉担保外出,并且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