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副检察司阿旺阿玛达再也认为,已故民主行动党主席卡巴星早已预料到本身的声明,会引起民众对已故霹雳苏丹阿兹兰莎不满,因此,总检察署提控卡巴星煽动,并无失误。
他指出,随著联邦法院针对马大讲师阿兹敏沙隆的申请作出裁决,证明1948年煽动法令是有效的法律。
他向上诉庭三司拿督莫达鲁丁、拿督东姑麦蒙以及卡玛丁哈欣指出,煽动法令为了防范公共秩序受到影响,以及捍卫国家安全。
他强调,尽管煽动法令是我国独立前所拟定,但这项法令可通过立法以及司法诠释来修正。
卡巴星是于2009年2月6日,在位于富都路的律师楼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言论,在煽动法令下被控。
他于2010年6月11日因表罪不成立,被宣判无罪且当庭释放,但上诉庭于较后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并谕令卡巴星重返吉隆坡高庭自辩。
高庭于2014年2月判处其罪名成立,卡巴星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然而,卡巴星在2014年4月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家人坚持为其上诉,为其洗脱罪名。
卡巴星儿子兼代表律师哥宾星则强调,卡巴星当时只是在提供意见,阐明霹雳州政府的权限。
莫达鲁丁尔后宣布保留判决,择定裁决日期后再通知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