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8日讯)再有2名彭亨土地及矿物局官员今日因涉嫌向非法开采铝土矿的业者收取8500令吉贿金,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惟两人均不认罪。
今日日2名被告分别为彭亨土地及矿物局土地行政助理阿都拉欣(53岁)及助理官员努尔费道斯(28岁)。
努尔费道勿斯被指在今年1月6日下午6时05分于武吉士阁劳向非法采铝土矿业者阿奴鲁(33岁)收取贿金,作为土地行政助理的阿都拉欣被控与努尔费道勿斯串通,试图在同日晚上9时16分于英德拉马哥打花园收贿。
这笔贿金是以出售50张矿物转移表格(13D表格)的方式,让阿奴鲁得以非法将铝土矿运至关丹港口。
案件的主控官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莎菲娜斯副检察司,他原先建议以1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但最后接受两人的求情,批准2名被告分别以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2名被告也选择交保。
地庭也将此案本案件订于2月15日过堂。
努尔费道斯是以他月入只有800令吉及其妻子身怀六甲的原因向法庭求情,希望法庭可以订下最低保释金;而阿都拉欣的求情理由是他的月入只有3000令吉,但却必须要赡养8名家庭成员。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对这2名官员提出控告,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1万令吉或贿赂款项的5倍,或监禁最高20年。
这也是彭亨铝土矿贿赂案爆发以来,反贪委会继上周三(13日)将2名土地与矿物局官员带上面控后,今日再有2名官员面控,即目前已有4名官员因涉及铝土矿贿赂案被控;反贪会迄今先后扣留及传召14名铝土矿相关人士,以录取口供,包括10名彭亨州土地与矿物局官员及4名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