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指出,补习集团男教师涉性侵未成年女学生一案,因嫌犯至今仍在潜逃,警方亦还未掌握其行踪,因此有2名热心人士各悬赏1000令吉,给予投报有效情报的民众。
林立迎说,日前莎阿南警区总部已传召他录取口供,因他是此案的证人,而他也从负责此案的警区性侵犯及儿童虐待组查案官依莎得知,目前警方仍未找到嫌犯,而且亦已出通缉令。
“依莎告知,警方已把通缉一事通知陆路交通局和移民厅,即在路检时发现嫌犯,又或发现嫌犯要出境,他们都会立即把后者扣留。”
已向女教师录供
“此外,警方亦通知公积金局,只要有任何公司雇佣嫌犯,并把公积金存入嫌犯户头,公积金便会通知警方。”
他说,依莎也告知,曾有人称是嫌犯的代表律师,通知警方嫌犯会到警区协助调查,但至今嫌犯仍不见人影。
“另外,之前被指要受害女学生对性侵一事保密的补习中心林姓女教师,警方亦已向后者录取口供。”
亲友勿窝藏嫌犯
他说,任何人有嫌犯的情报或知道他踪影,可通知其助理赖俊全017-3188771,又或致电莎阿南警区03-5520222提供线索。
他是今日与受害者父亲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行动党泗岩沫花园支部主席游佳豪以及宣传秘书林文祥。
林立迎也劝请嫌犯的亲朋戚友,切勿窝藏嫌犯,因他现在已被通缉,窝藏他并不是帮助他,反之会害了自己。
“根据我国法律,凡是窝藏通缉犯,就会抵触《刑事法典》第216条,一旦通缉犯被逮捕归案,并且被法庭定罪,那么窝藏者也会被判刑,而刑罚是犯人刑罚的四分之一,举例,若犯人被判监禁4年,那么窝藏者就会被判监禁1年。”
“根据上述法令,窝藏的定义是提供任何方式的援助给通缉犯,这包括提供庇护的住处、食物、饮料、金钱以及衣物等。”
4人疑假冒警察 向受害者父亲索资料
受害者父亲指出,自报章揭发女儿被补习老师性侵一事后,于本月5日,就有自称是来自雪州警察总部的两男、两女(皆非华裔),致电他要索取案件资料。
“其中一名印度男子自称是曹长,他要求我到外会面,我则要求到莎阿南警区会面,对方起初不肯,但最后还是答应。”
“我是在早上11时30分接获对方电话,并在中午2时许与他们会面,但会面时他们却指警区有‘内鬼’,不方便说话,并要求到警区附近的餐馆谈话。”
他说,有致电依莎阿南警区性侵犯及儿童虐待组查案官依莎查证,她指案件是由警区负责,并无交给雪州警察总部接手。因此,对方可能是假冒警察。
没出示任何证件
“依莎指示我与他们会面,看对方说些什么,但不要透露任何资料。会面时,这4人并无出示任何证件或身穿制服,就连乘坐的华嘉轿车亦无印有警察标志,并向我索取案件资料,还要我自行查找资料,再把资料交给他们,这也导致我对他们起疑。”
他说,并没有向他们透露任何资料,而在会面后次日,他们甚至致电女儿,问有无找到任何线索。
“尽管对方没有向我们索取金钱,但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冒警并骚扰我们,否则会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