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男子因法庭案件败诉,被冻结银行户头,而恼羞成怒把不满“转移”到马路上解决,蓄意制造假车祸,借机殴打事主,最终更引发3车连环车祸,导致事主及其他无辜车主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事主陈永发(45岁,汽车零件供应商)表示,他在本月7日(周四)下午4时左右,从位于梳邦的办公室返回甲洞的住家,取道吉隆坡瓜雪大道(LATAR)途径邓普勒公园路时,前方有一辆轿车突然紧急刹车,停在路中央,似乎蓄意制造假车祸。
“对方无法得逞,于是我尝试超越他,但当我向左行驶时,他也靠左,当我向右时他也靠右,期间曾数次尝试紧急刹车,所幸我没有失控撞向对方的车。”
“当接近士拉央高原时,他又再重施故技。虽然我的轿车最终也成功紧急刹车,但我后方的轿车却来不及刹车,而引发3车连环车祸。”
他说,岂料,前方轿车的车主下车后,就直接挥拳殴打我,导致眼镜被打破。他不断攻击我的后脑勺及眼角,感觉上手中握有武器,但他没看清楚。
“后来才看清楚对方其实是公司的某位股东(年约50多岁),因曾违法而遭控上法庭,两周前因不愿缴付庭费而被法庭冻结银行户头。”
“他恐吓我说,若你不撤销法庭案件,我见一次打你一次,你的家人要小心点!”
他续说,整个殴打过程约有10分钟,当时有其他车主也下车探个究竟,并询问男子为何轿车没被撞,却要打人?
冀警方关注
“男子竟恶人先告状,向其他车主宣称,我吃了他的钱,叫他们不要插手,并继续殴打我,当交警出面阻止他时,他仍作势要殴打我,最后交警指示双方去报警后,男子才愿离开。”
“事后,我感觉很晕,也无法正常工作,希望警方能够关注这件事情,毕竟我的生命已受到威胁。”
陈永发今日在民政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开强、法律顾问麦嘉强及车祸目击者瓦沙嘎迪万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指出。
男股东多次到警局报案
陈永发表示,该名涉及打人及恐吓的公司男股东,曾多次到警局报假案,不解为何至今警方没有对他采取行动,保障市民的安全。
他说,去年10月,男子再次到冼都警局报假案,更“委派”3名假警察到他家。
“当时假警把封信放到我家,要求联络另一名假警,第2名假警却要求我联络第3名更高阶的假警,然后约我隔天见面。我觉得事有蹊跷,便向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刘丰顺查证,发现3人皆是假警。”
“当我到甲洞警局报案后,他们就不敢再骚扰我。”
另外,刘开强表示,事主在下周仍需到医院专科,检查眼角边的骨是否有破裂,希望医院尽快把医药报告呈交予调查官,因为根据证人的口供,对方曾使用手表的铁链打伤事主。
“由于警方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展开调查,惟事主将致函予警局主任及总检察署要求改为《刑事法典》324(危险武器伤人)条文。”
他说,基于对方也曾恐吓及诽谤事主,因此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调查,并另外控告对方诽谤。
另外,麦嘉强补充,在刑事法典324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