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 )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被控煽动案今日续审,基于黄伟益的代表律师准备致函给总检察署,因此,地庭法官将案展2月5日过堂。
黄伟益被控于2015年2月10日在《光华日报》刊登的《烈火莫熄再响起?》评论文章,其中有5段句子含有煽动成份,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黄伟益的代表律师雷尔今日在庭上表示,辩方已收到控方的文件,但辩方要求展延此案,以让辩方另一名律师蓝卡巴星针对此案致函给总检察署。他要求法官给予一个月时间。
地庭法官依布拉欣表示,由于此案涉及公共利益,法庭已接到主簿官的指示,必须加速审理此案。他较后择定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