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6日讯)“14岁巫裔少女自导自演遭掳拐案”少女涉嫌捏造假案,今早被控上巴生推事庭,被告当庭认罪,推事定于本月14日在《儿童法令》下作出判决。
被告面对一项控状,即在2015年12月29日上午约9时许,于巴生港口苏丹苏莱曼城镇捏造被掳掠,抵触《刑事法典》第196条文,并可在第193条文下被判刑。
由于被告未成年,今早在母亲陪同下面控,推事诺阿兹玛清场审理,被告当庭认罪,推事准予被告以1500令吉及父母两人担保下保释外出候审,必须每两周到警局报到。
推事也定于下周四(14日)在《儿童法令》下判刑,控方届时必须提呈由福利局作出的被告道德评估报告(Laporan Akhlak)。
在《儿童法令》下判刑,被告将面对3种处罚,推事将择一作出最后判刑,包括接受心理辅导、送往青少年改造中心或青少年感化院。
同时,少女的19岁男友颜振德(译音)则被控于2015年12月27日下午2时,在巴生港口苏丹苏莱曼城镇一所国小前,在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下带走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61条文,可在第36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男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以及罚款。
男被告面控时不认罪,推事最后准予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候审,并定于2月25日过堂。
另外,在这起案件中也引发另一宗“案中案”,即除上述两名被告外,今日还有另一名16岁巫裔少年,被控在2014年12月期间,于巴生港口苏丹苏莱曼城镇的住家强奸上述14岁少女,并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推事有鉴于被告未成年,父母今日也没有出庭,指令主控官联络双亲明日必须出庭陪同面控,再择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