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模特儿界出现骗子,引诱3名嫩模传送裸照,声称要拍摄泳衣活动,其中一名17岁华裔嫩模不疑有诈传送4张裸照予对方,隔日依约去到拍摄地点发现空无一人,才知悉受骗!
该诈骗集团通过手机通讯应用Whatsapp,传送拍摄工作需求予4名年龄介于17至23岁的华裔嫩模,要求她们传送4张裸照,包括一张身体往前倾90度,以左右手扒开臀部并露出私处的裸照,以“检验”是否符合拍摄标准。
结果,4名嫩模当中因担心自己不会被录用,其中3人不疑有他而各自传送4张裸照予对方,孰料对方就自此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
盗名经纪公司
当中唯一机智没有受骗的嫩模,发现该名向她索取裸照,自称为“Amy Chen”的不明人士曾使用一家本地模特儿经纪公司的确认函,而向该家公司求证,较后发现有人利用该确认函招摇撞骗后,两人立即联系上其中一名受骗的17岁嫩模,到金马警局报案。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今日在记者会上更进一步指出,该名索取裸照的骗子,极可能是一名熟悉模特儿行业操作,却心理变态的男子。
“对方为博取嫩模的信任,而自称自己是一名叫‘Amy Chen’的女子,但由始至终没有人和对方聊天或见面过,因此骗子极可能假扮为女性,纯粹为引诱嫩模上当。”
事件中遭利用的模特儿经纪公司市场代表周小姐(23岁)指出,“Amy Chen”是在本月3日自称为自由摄影师,通过电邮要求对方提供4名全职女模特儿,以供拍摄日历内衣模特用途,双方在确认细节后,经纪公司就发出确认函予对方。
孰料,该经纪公司旗下的另4名自由模特儿,却在较后收到一名自称为“Kak Aini”的信息,表示有拍摄工作介绍,并要求她们信息“Amy Chen”以取得详情。
周小姐说,该名骗子告诉4名自由嫩模,另外4名已取得该拍摄工作的均已提供裸照,更附上一张裸照为证,因此其中3人不疑有诈,结果纷纷上当。
她表示,由始至终,骗子所声称的拍摄活动根本不存在,该公司曾前往所谓的拍摄地点,确认没有人预订场地,而“Amy Chen”与“Kak Aini”自此失联。
不断游说拍裸照
“为什么要拍裸照给你看?这是‘咸湿照’,不是泳衣照!”
现年23岁的吴小姐指出,当骗子在信息中传送17岁嫩模的裸照予她,并要求她也拍下相同姿势的照片时,她就知道这或许是一个骗局,因此由始至终没有受骗。
“更何况,我完全不能接受拍摄裸照,无论什么情况。而且,当我试图拨电给对方时,他却以人在超市中心,环境吵杂为由没有接听,却不断游说我拍裸照。”
她说,该名骗子发现她不会上当后,就没有在回复信息,而她和另外多名嫩模在较后抵达拍摄地点,也就是隆市一间酒店的游泳池后,却发现根本没有人租用场地供拍摄用途,大家才知道受骗。
张天赐指出,李小姐、吴小姐与周小姐已在该部法律顾问郭朴进的建议下,到金马警局报案,他警告任何人若散播相关裸照,可在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散播猥亵 物)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使用互联网散播或发表淫亵不雅照,已触犯1998年多媒体通讯法令(588条文)第 233(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