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0日讯)吉打铅区警方紧密侦查两个月后,周二晚上拉大队突击检查两个地点,共起获4把非法自制长枪及扣捕3名年龄介于60岁至67岁的巫裔嫌犯,其中67岁曾是志愿警卫团成员的嫌犯为长枪制造者。
另两名嫌犯中,其中60岁的巫裔嫌犯非法拥有自制长枪,62岁嫌犯则涉及收藏及非法拥有自制造长枪。
铅区警区主任莫哈末哈林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根据警方调查,涉及自制长枪的嫌犯曾是志愿警卫团队员,他的自制长枪技术来自彭亨州。
他透露,这名嫌犯在2年内已制造10把长枪,其中7把已出售给园丘或种植业者,以作为猎杀动物如山猪等用途,每把长枪的售价介于800令吉至1500令吉。
他指出,随著警方起获4把长枪,他希望另6把长枪的拥有者自动归还给警方。
他说,警方是在接获民众情报后展开步署行动,并在侦查2个月后于周二晚上11时,由他亲自率队到甘榜德洛武吉一家民宅进行突击检查。
罪成强制性死刑
他表示,警方抵达时,67岁嫌犯仍在睡梦中,这让警方轻而易举扣捕嫌犯;经过搜索后,在其住家厨房起获3把非法自制长枪,及另外12种涉及自制长枪的工具。
他说,在首名嫌犯提供资料下,警方于凌晨30分拉队到甘榜士打扣捕62岁嫌犯,虽然没在这名嫌犯住家搜获自制长枪,但嫌犯承认曾向首名嫌犯购枪。
“较后,警方又拉队到甘榜泊里余扣捕涉及收藏一把非法制造长枪的60岁巫裔嫌犯归案。”
上述3名嫌犯已于周三被押往铅区推事庭申请扣留令,推事谕准延扣3天以让警方深入调查取证。
制造长枪的嫌犯一旦被控,对方将在军火法令第7项被控上庭,一旦罪成,刑罚为强制性死刑。
另两名涉嫌收藏和拥有枪械的嫌犯,将在军火法令第8项被控,这条法令的最高刑罚为判监14年及至少6下鞭刑。
出席记者会者有阿都哈密、朱基菲、查案警官菲翰斯及其他警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