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网络歌手黄明志辱骂国能的上诉案,基于辩方今日才提呈司法检讨入禀书,案件再展期至明年2月18日审讯。
这起案件原定今早在麻坡高庭开审,当事人黄明志及家人并未出席,由辩方代表律师海占及副检察司赛夫依德利斯,到内庭会见法官拿督威拉哈丽嘉讨论有关案件的进展。
辩方律师要求法庭把案件展期,以便他能代表黄明志入禀司法检讨的陈词。
黄明志因一部辱骂国能短片上载至社交视频网站,在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项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他于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时,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国能分行,以脏话及各种言论如“国能只会吃”及“工作很慢”来辱骂国能,上述不雅的言论被一名民众旺莫哈末法查听到。
黄明志去年12月1日在麻坡地庭改口认罪,被法官判处3个月社区服务,控方认为上述判决过轻,向麻坡高庭提出上诉,案件原订9月29日下判,但后来因黄明志胃病发作入院及其代表律师缺庭,展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