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一名土地经纪被控向亚庇土地与测量局官员行贿30万令吉,以减少地价评估,惟被告不认罪。
被告陈志玲(译音,62岁)被控抵触两项罪名,即向刘诚则(译音)要求并接受总值30万令吉的贿金,以交给亚庇土地与测量局数名官员,作为把Kuala Medalam有限公司的地价评估,从275万令吉减至165万令吉。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2014年8月18日在亚庇土地与测量局办事处犯下有关罪行。次项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9月2日,下午约2时15分,在亚庇凯城酒店(Promenade Hotel)前的停车场犯下有关罪行。
被告因而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代表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为阿旺三苏副检察司。
地庭法官拿督伊斯哈巴克利,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
此案将在2016年1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