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30日讯)巫裔退休人士在面子书3次留言诋毁国家元首及吉兰丹州苏丹,今日在淡马鲁地庭被控罪名成立,被判罚款1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款项可选择以监禁30个月代替。
来自联增甘榜蒙巴爹的被告万法杜(68岁),分别在2012年8月31日、2013年6月3日及4日在面子书上留言诋毁国家元首及吉兰丹州苏丹,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也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每项罪控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法依查在结案陈词中表示,国家元首和苏丹是国家最高统治者,被告在面子书上留言诋毁国家元首及苏丹,已经严重诋毁王室的名声,引起公愤。
因此,她恳请法官向被告处罚最高罚款及监禁,以示教训被告及以让网民了解诋毁国家元首及苏丹的罚刑。
可监30个月代替
无代表律师辩护的被告在庭员宣读3项罪控后,并向法官前认罪。由于法官曾3次问被告是否要求求情,一开始被告不需要,直到在庭员宣读每项罪控,若罪名成立将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一年时,才向法官指出,要照顾5名孩子和妻子,希望能减轻罚款。
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在聆听副检察司和被告的求情后作出裁判,首罪状罚款3万令吉或以监禁8个月代替,次罪状罚款4万令吉或以监禁10个月代替,以及第3罪状则罚款5万令吉或以监禁12个月代替。
当天副检察司除了法依查,陪同副检察司包括查洛。被告妻子今日也出席听审。在法官宣布判决后,被媒体询问是否一次过缴付所有罚款时她表示,目前无法一次过缴付如此庞大的罚款,要想办法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