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社运人士卡立依斯玛涉嫌在社交媒体羞辱柔州王室,被扣留23天后,今日终获准以7万令吉保释外出。
新山高庭法官苏菲安今日批准,被告卡立依斯玛必须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等条件临时保外候审,基于被告被控14项罪名,因此必须缴付高达7万令吉保释金,才获准保释。
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和定时到警局报到,临时保释候审期限将于11月11日截止。
卡立依斯玛今年25岁,是一名电信公司执行员,他因涉嫌在社交网站上发表侮辱柔州王室及煽动性字眼言论,于本月初在位于巴生的办公室上班时,遭来自新山南警区的警员逮捕。
发表煽动言论
警方分别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提控他。
根据控状,卡立依斯玛被指于本月9日,傍晚6时,被柔州警察总部属下商业罪案调查组发现在一个支持嘉玛西山律师的面子书专页上,发表一些含煽动性字眼的言论,因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另外11项控状,则指他在今年9月2日至10月5日之间,于新山彩虹花园一间理发店内。被人发现在社交网站发表一些包含伤害他人感受,及困扰他人的字眼的言论,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提控。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