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野生动物保护局发出警告,市民不可随意饲养扁头豹猫(俗称山猫),否则将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
据悉,扁头豹猫是一种猫科动物,因身上斑纹酷似猎豹,而广受“猫迷”喜爱。近年来,我国更是有许多“猫迷”开始流行饲养山猫,但他们殊不知这举动已违反我国法律。
该局执法组主任阿都卡迪尔指出,大部分民众或许不知有关罪行;任何无持准证人士只要捕捉、饲养或售卖山猫都会在我国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8(1)条文被对付,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在我国饲养山猫需向政府申请准证,但是特定准证却只会派于用作动物园展览、协助动物研究与繁殖的专业人士或组织,一般市民根本无法领取准证。”
他表示,该局于今年分别在雪兰莪、吉兰丹与彭亨州属成功起获7只山猫,而拥有山猫者也已提控上庭,得到应有的处罚。
阿都卡迪尔透露,根据该部近日的监控,发现网上售卖山猫的活动已渐渐肆虐。他促请普罗大众勿作出任何违法举动,因为捕猎与贩卖山猫在我国、泰国和印尼均属违法。
“此外,本部也促请目前拥有山猫的饲主,将有关动物交给附近的野生动物保护局,避免受到责罚。而所有山猫也将送往宋溪野生动物中心照料,再将动物释放回栖息地。”
根据频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山猫是被列为受保护动物。此外,山猫也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属于频临绝种动物,并受到国际法律的保护,因此山猫是被禁止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