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9时50分
(吉隆坡15日讯)因涉及恐布组织“伊斯兰国”(IS)组织活动,而于上个月在我国多个州属被捕的10名大马公民,其中8人今日被控上庭,其中5被告来自大马军队,另两人则在防范罪案法令下受查。
武吉安曼政治部反恐组今日发文告指出,8名于上个月19日在各州被捕的男女嫌犯,今日分别被带上玻璃市、吉打、吉隆坡、森美兰、霹雳及柔佛的地庭面控,这些案件较后也将转移到吉隆坡高庭审理。
这批嫌犯所抵触的罪名,包括刑事法典第130JB条文(拥有与伊斯兰国组织相关的物品)、130K(a)条文(包庇涉及恐怖活动的人士),以及130G(b)条文(鼓吹参与恐怖组织)。
文告说,两名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留助查者,是一名35岁的女幼稚园教师及一名31岁吉隆坡国际机场男辅警。
反恐组是于8月19日,在玻璃市、霹雳、雪兰莪、吉隆坡、森美兰和马六甲,展开同步行动,逮捕上述10名嫌犯,警方查悉他们不但涉及为伊斯兰国组织宣传及招募成员,还计划购买武器对我国展开袭击。
不允许被告保释
在吉隆坡,被告为27岁的扎卡利亚,来自海军部队的军人,因有一部存有伊斯兰组织标志图像的手机,而在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下,被控上推事庭。在读出控状后,推事把案件定于10月30日过堂,以排期移交高庭。
在玻州,两名被告分别是阿兹里(30岁,室内设计师),以及阿末卡米尔(24岁,医院X光部人员),因涉嫌拥有恐怖组织伊斯兰国有关的物品,在加央法庭被控,两名被告不认罪,法庭过后把案件转移到吉隆坡高庭开审。两名被告也不得保释。
根据控状,阿兹里于今年8月19日早上8时30分在依拉花园因手机拥有IS的旗帜照片,而阿末卡米尔则于同样日期早上7时50分在住宅区的行政大厦涉及该组织的印刷事务,而被警方逮捕。
两人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B(1)(a),即拥有IS有关的照片及印刷事物,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7年的监禁,当局也可销毁恐怖组织的印刷事物或罚款。
在吉打,前国家统计局女官员在双溪大年地庭,面对窝藏恐怖份子的罪名,惟她否认有罪,法官谕令案展10月18日过堂。
住在雪州莎阿南的女官员傅兹雅哈伦(42岁),被控于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在知情的情况下,窝藏一名涉及恐怖活动的男子祖卡那因卡兹,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K(a)条文。有关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或监禁最少20年、或罚款。
法官诺莎丽哈过后将案件展延至10月18日过堂,同时不允许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