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下午4时06分
(亚罗士打9日讯)朱玉叶遭奸杀案今日下判,亚罗士打高庭判决被告沙里尔罪成死刑,事发9年后朱玉叶终沉冤得雪。
法官认为,被告的父亲无法解释清楚警方口供及法庭供词出现矛盾的问题,推翻其成为证人的诚信。同时,他认为,被告的辩词出现疑点,被告被定罪,面对唯一的刑法即死刑。
亚罗士打第4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今早总结时说,被告沙里尔惹法在自辩环节中选择在没有宣誓下答辩,其辩词失去本有的可信度,再加上被告的答辩内容无法挑起控方的疑点,因此控方成功在刑事法典305条文(谋杀)之下提控被告,被告罪成及面对绞刑的刑罚,绞刑的日期将会再次决定。
莫哈末查基也说,被告父亲,即拿督惹法扎玛鲁丁在庭上的供词与警方口供出现矛盾,他认为,惹法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警方录取口供,在庭上虽然一直否认警方口供的内容,却没有解释清楚出现内容矛盾的问题,因此他推翻第3证人即惹法在庭上的供词。
亚罗士打第4高庭于2013年6月25日,基于控方虽证明死者私处拥有沙里尔的精液,却同时有第三者精液,以及没有任何间接或直接的证据,证明被告导致死者死亡,宣判被告无罪释放。上诉庭去年10月14日推翻高庭判决,谕令被告须回到高庭面对谋杀罪名做出答辩。
被告却选择没有宣誓下答辩,并指出死者是与他以5分钟350令吉进行性交易。
此外,被告父亲惹法扎玛鲁丁在庭上给予供词时,控方挑起他当时接受警方录取口供的内容出现3项疑点,即1)把NazaRia的车换为起亚Pregio旅客车的原因是与案件有关、2)与妻子曾经丢弃一把刀(怀疑案件的凶器),以及3)在双溪大年丽雅园夜市附近丢弃这把刀,不过惹法在庭上只承认换车的理由是获得更大的空间,而其馀的疑点皆否认,导致法庭必须以案中案开审是否弹劾惹法作为辩方的证人。
此案主控官是沙林、辩护律师为三苏苏莱曼,受害者家属也委派一名旁听律师即蓝卡巴星国会议员出庭听审。
出庭听审除了有受害者的父母朱亚寿及林金莲,也有行动党槟州武拉必州议员王国慧、公正党峇卡亚兰州议员黄思敏及西塘州议员林桂亿、还有其他关注此案件的民众。
资料档:与妹结伴跑步失踪遭奸杀
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26岁北大毕业生朱玉叶与妹妹结伴到双溪大年青松岭高尔夫球俱乐部跑步后失踪,家属于晚上8时45分向警方报案。警方在事发9小时后,即15日凌晨2时30分左右,该俱乐部附近发现朱玉叶的遗体,下半身赤裸。化验报告显示,死者私处有被告沙里尔的精液。
沙里尔于2009年3月1日和数名人士被警方扣留协助调查,但沙里尔于4天获释后,即同年3月5日离开大马飞往澳洲,直到2012年1月17日,从澳洲过境马来西亚时被警方扣留,并被带往进行DNA样本检验,随后被控上庭。
沙里尔被控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至1月15日早上3时零5分之间,在双溪大年青松岭高尔夫球俱乐部范围内,蓄意致死朱玉叶,触犯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被告也是一名拿督之子,其父亲惹法扎玛鲁丁是一名从事宝石行业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