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5日讯)人在诗巫,车子也在诗巫,一名华籍男子却接获由吉隆坡市政局寄来的泊车罚单。
该名年约40多岁的华籍男子,是在上周接获吉隆坡市政局寄来的通知信,指其车子列号QSRxxx8于2012年8月8日在吉隆坡的默兰迪巷,没有展示泊车固本,抵触1984年交通法令第8(3)条文。
他在接获通知信后,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将车子开去吉隆坡,车子一直都是在诗巫,怎么可能会接获吉隆坡市政局的泊车罚单?
车主于是拨电向吉隆坡市政局求证,并反映真实情况,该局人员建议他向警方报案,并将报案书寄回给吉隆坡市政局,以便撒消罚单。
因此,这名车主即在今天中午时分向诗巫警方报案。
一般相信,其轿车的车牌号码,是被不法人士盗用,并在吉隆坡驾驶,并中了罚单,所以车主才会接获吉隆坡市政局的泊车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