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3年前4名学院生涉谋杀残障的女讲师和讲师父亲,上诉庭今天维持高庭对其中3人的死刑裁决,并谕令原本无罪释放的学院生,必须针对谋杀女讲师的控状出庭自辩。
由拿督阿兹雅阿里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了3名被告,即莫哈末祖沙里尔苏海米(23岁)、莫哈末沙拉非莫诺(22岁)及阿兹兹艾查依布拉欣(23岁)所提出的上诉。
同时,上诉庭批准了控方的上诉,谕令23岁的莫哈末沙万必须针对谋杀女讲师的控状出庭自辩,并择定案件于今年8月7日在莎阿南高庭过堂。
根据控状,4人被控于2012年3月9日,介于早上1时30分至2时30分之间,在蒲种金銮镇谋杀英文讲师查拉伊莉娜。查拉是一名残疾人士。
他们也被控在3月8日晚上11时30分至9日凌晨1时30分之间,谋杀查拉的父亲奥玛彼得(56岁,金融公司退休人士)。
两项控状皆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绞刑至死。
去年10月30日,莎阿南高庭判处莫哈末祖沙里尔苏海米、莫哈末沙拉非莫诺,以及阿兹兹艾查依布拉欣罪名成立,莫哈末沙万则无罪释放。
据了解,死者查拉与莫哈末祖沙里尔苏海米是情侣关系,案件的起因是查拉的母亲遗失了首饰,相信是莫哈末祖沙里尔拿了首饰令他动起杀机,而要求其他被告杀死2名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