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因售卖吉兰丹州“假拿督”头衔,而于昨日被捕的一对男女,今日被带上法庭面控时,否认涉嫌向8名受害者诈骗共70万5000令吉,作为购买假头衔的费用。
两名被告分别是自称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巫裔男子沙哈鲁丁阿旺(60岁),以及单亲妈妈诺兹涵再娜(53岁)。他们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涉及8项欺诈罪行时,双双向法官莫加尼否认所有罪状。
在首6项罪状中,他们被控欺诈马斯里那颜、阿里芬卡玛、周英雄、王金兴、李光亮及林木礼(皆译名)6人,诱骗他们可获得吉兰丹州“假拿督”头衔。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分别于去年8月及今年一月,在安邦新镇宏愿2/1路的一间办公室内,向6人收取以现款及支票缴付的54万5000令吉。
至于另两项控状,则分别指两名被告以相同目的及手法,向刘水发及黄国平(皆译名)进行欺诈,收取16万令吉的费用。
在这两项控状中,被告分别于去年3月及今年一月,在另一间位于吉隆坡甲洞富城园的办公室单位,向上述两名受害者收取有关费用。
下月26日续审
两名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若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14年及鞭笞。
法官较后将两名被告的保释金,定为每人8万令吉,并择定今年8月26日继续审理此案。
代表控方的是阿伦苏曼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分别是占里依布拉欣及法米阿都麦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