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犯罪集团利用面子书贩卖人猿幼崽,2只叫价4万令吉。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局指出,犯罪集团将各种珍稀或受保护野生动物的照片张贴在面子书,公然招徕公众下订单,所幸当局及时发现并展开情报侦查,最终成功缉获2头自印尼偷运至我国的人猿幼崽。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局执法主任卡迪尔表示,当局在面子书某专页发现有人偷偷进行非法贩卖活动后,立即开展名为“獠牙行动3”的侦查行动,而在上周五(24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雪州巴生武吉丁宜一带某酒店停车场内展开突击行动。
装进行李袋偷运
“当时,不法集团的4名成员正准备与买家进行交易,官员们立刻现身展开逮捕行动,4名年龄介于29至50岁的嫌犯,包括2名巫裔本地男子及2名印尼籍男子当场落网,并起获2头分别为雄性与雌性的人猿幼崽。”
他表示,根据当局的初步调查,嫌犯在印尼将2头人猿幼崽装进行李袋内,再从印尼棉兰非法偷运至我国,以将幼崽转卖予一名我国客户,而后者出价高达4万令吉,但行动进行时该名买家并没有出现。”
他指出,调查显示,不法集团经常在面子书专页上展示野生动物的照片,让有兴趣的买家联系,该面子书专页活跃至少两年。
“2只人猿幼崽的品种还需待明日的脱氧核糖核酸报告才能确定,若证实属印尼苏门答腊品种,我们将会联络对方,再安排小人猿返归行程。期间,小人猿将在霹雳野生动物保护局由专人照料。”
卡迪尔指出,当局是援引《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调查此案件。
勿售卖野生动物
根据该法令的第68条文,任何被发现猎捕或收藏全面受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士将被对付。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在没有获得特别执照出口下,进出口完全受保护野生动物的部位或衍生物,将在该法令第71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过3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及坐牢不超过3年。
无论如何,他促请市民大众勿售卖野生动物,也呼吁任何知悉野生动物买卖情报的人士,可致电该部1-300-80-1010或1800-88-5151,提供情报。
派专人细心照料 2小人猿饱受惊吓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局执法主任卡迪尔指出,2头小人猿相信在偷运及藏匿过程中饱受惊吓,因此看到人类感到非常紧张而害怕。
他说,小人猿出世仍未满一年,就遭不法集团自母猿处抢走并偷运至我国,小人猿对于周遭环境仍未熟悉,其紧张的情绪仍需时恢复。
他表示,该局目前派出专人细心照料2头小人猿,并且已从刚开始不敢食用官员们提供的食物,到目前已开始可以饮用奶水及进食香蕉。
“我希望公众切勿在社交媒体或互联网上,向任何人购买野生动物,这不仅是种违法行为,公众更应该明了,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并不属于城市或是你我的宠物,只要没有买卖,就不会再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