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变态男水瓶射精”一案,嫌犯被送入霹雳幸福医院以接受精神治疗。
现年29岁的华裔变态男于本月3日晚上被捕之后,隔日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其扣留期在今日届满。
不过,副检察司在审核警方的调查报告之后,下令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沙登警区主任拉兹米助理总监透露,警方在完成调查工作后,已将报告呈交给总检察署,同时警方也在副检察司的指示之下,将嫌犯送往霹雳幸福医院以接受精神治疗。
此案在我国首次发生,之前并没有先例。基于嫌犯做出自慰以及射精入水瓶的动作时,并没有遭任何人看见,也没有在任何女性前蓄意这么做,因此警方只能援引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14条文(耻辱行为)展开调查。
在上述法令下,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10天替代。
然而,变态男在延扣期届满之后,并没有被控上庭,而是被判入精神病院。至于他在接受精神评估之后,是否还会面对法律制裁,则有待其报告出炉方能定夺。
另一方面,警方消息指出,这名变态男以骚扰女性为乐,但其实他拥有一名貌美的缅甸籍女友,其手机中也存放不少与女友的合照。
变态男是于今年4月22日被发现在酒店柜台自慰,并将精液射入一名女职员的粉红色水瓶内,让女事主喝下。此外,他也曾多次潜入纤体中心“巡视”,让店内女职员感到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