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日讯)一名华裔青年因利用手机录影拍摄警方检测过程,疑因此激怒交警,而遭为数4至5位交警动粗,包括拉扯青年头发、抢夺其手机,箍颈还将他按压在地上,最后还被上手铐送到扣留所,让青年深感侮辱!
男事主陈杰克(34岁,译音)在6月28日凌晨1时30分,与朋友聚会后和女友驾车返家途中,遇上交警设立路障。
当时,陈杰克在接受酒精检测后,警方要求他坐到轿车后座去,由一名交警负责驾驶其宝马轿车,将他带返警局接受进一步检测。
陈杰克当下感到困惑,就只是询问交警是否有权驾驶其轿车。这名交警不理会其提问,走到车后跟其他交警说话。他为保障自身安全,便用手机拍下后续互动。
身上多处受伤淤青
“我一直很合作,甚至连交警问我有没有喝酒时,我说了喝了少许。当我跟随到车后时,被另一名交警发现我在录影,就责骂我为何录影。”
“期间,另一名交警把脚踩在我的脚上,初时还以为对方是不小心,后来对方故意再踩多一脚。接著,我便被交警拉扯头发、抢夺手机和箍颈,对方甚至将我按在路面上,导致我多处出现抓伤和淤青,包括额头、后颈、手臂和左右膝盖。”
他说,随后交警要求其女友删除录影。女友后来告知,当时有交警甚至要把布套在他头上。之后他被带到谐街警局。
“来到警局时,警察没教我如何用酒精检测器,结果出炉后警察表示显示错误,要求我再尝试多一次,我即刻拒绝,结果对方要我隔天早上再去医院验血验尿!之后,警方以阻差办公的罪名,要我到特拉华路警察局接受调查。”
陈杰克是在今日在行动党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表示。陪同出席者,还包括行动党黄金花园支部主席瑟华。
陈杰克表示,警方之后将他送到增江的扣留所,而且不给打电话。扣留期间,警方不提供食物或水。
“警方要向法庭申请延扣我4天,但推事认为我录影没罪,只同意警方扣留我一天。我在下午6时左右,终于能回家。”
驾车返回警局 警方须先获车主同意
行动党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表示,警方的确可要求驾驶车主的轿车返回警局,不过警方必须先获得车主的同意,而且态度必须是专业的。
她说,一些民众在面对警方检举时常常不知所措,不知自己的权利何在,尤其随著社会陆续发生假警员真抢劫的案件后,更让民众无法辨识警方的真伪。
因此,她建议民众,若遇到警方检举,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如果警方要扣留你,民众则有权向警方询问到底犯下什么罪行,而且有权致电向律师谘询。
协助取回手机
张菲倩也是一名执业律师。她也重申,事主为保障自身利益其实也可以录影,除非录影时阻碍警方查案,则另当别论。
她表示,陈杰克的案件似乎是警方有意要刁难,原本很快就可以完成酒精检测,结果拖了数个小时才完成。“大马警方的权力过大,因此成立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是有必要的。由于目前警方还扣押著陈杰克的智能手机,因此我将协助取回,也会陪同他返回相关警局报到。”
同时,男事主陈杰克也解释说,他是想了一夜才决定要召开记者会,目的不是要去追究警方的不是,而是希望这起事件能给其他大众一个警惕,让大家知道在面对一样的情况时,该如何去面对。他只希望,取回手机后,这起案件可以落幕。
十五碑警区主任沙鲁助理总监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拿到完整的调查报告,因此暂且不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