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一名制冰商人涉嫌驾车时讲电话遭警员开传票,却拒绝在罚单上签名甚至辱骂警员,周一上午被控上法庭,面对阻差办公指控俯首认罪,被罚款21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作为替代。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黄清平(译音,38岁)被指于今年6月26日下午6时15分,在驶入林苍佑大道的路口,遭一名警员莫哈曼达祖丁截停时,不但拒绝在罚单上签名,还以粗俗字眼辱骂警员与拒捕,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差办公)。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莫尔有指出,被告已婚育有7名孩子,全部在求学中。他说,被告已认罪表示不会重犯,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主控官莫哈末哈菲兹副检察司表示,这类事件不断发生显示民众越来越不懂得尊重执法人员,为此他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一个合理判决,以警惕社会与避免情况日趋严重。
推事裁决被告罚款2100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