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高庭定于今年10月7日,一连7天聆审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一马公司风波而起诉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诽谤一案。
高庭法官拿督邱秀琼今日内庭,择定了此案的审讯日期。出庭者有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拿督阿布峇卡及诺艾米丽雅及《哈拉卡》的代表律师是哈尼法。
莫哈末哈法里占向媒体表示,高庭定于7月13日,聆审纳吉以公正评论和绝对特权为由,要求撤除答辩书中的两段内容的申请。
纳吉是在今年3月18日,起诉《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和《哈拉卡》总编辑道菲耶也。纳吉是不满《哈拉卡》网站刊登关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报导时,牵扯到其家人,因而入禀诽谤诉讼。
该篇文章的标题为《一马公司资金用以资助里扎电影公司?》。纳吉在诉状中指出,该文章含有诽谤成份,破坏其声誉,以致他在社交媒体中遭人谴责。
纳吉也指,《哈拉卡》负责人道菲也没有尽新闻从业员责任,在刊登之前查明有关文章的真实性。
《哈拉卡》这篇文章,主要引述2月12日美国《纽约时报》的报导,评论一马公司与富豪刘特佐及纳吉继子里扎的瓜葛。
《纽约时报》是以封面以及内页两大版,大篇幅报导刘特佐与纳吉家族的关系。纳吉指责答辩人刊登该文章,是具有个人议程的,以破坏民众对他的信心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