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城一名补习老师因涉嫌唆使3名学生进行猥亵行为,今日在3项控状下被控上浮罗山背地庭。
被告莫哈末阿敏(21岁)不认罪,法庭允许被告,每项控状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7月27日过堂。
被告被指于今年2月和5月在峇央峇鲁冷格玛苏里一所租来的房子,唆使3名12岁以下男孩,与其进行猥亵行为。
这致使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煽动儿童作出猥亵行为)下被提控,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同时也可面对鞭刑。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张佐瑟(译音)为被告代表律师。副检察司方面要求法庭勿让被告保外候审,因被告涉及严重罪行,同时也担心被告继续伤害受害者。
不过,被告仍获法庭允许保外候审,案展7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