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7日讯)伊斯兰党前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因发表“马共英雄论”而被控刑事诽谤案,法官将于7月8日聆听双方结案陈词后下判。
此案控辩双方,今日提呈书面结案陈词,在这之前法庭已完成所有证人供证程序。不过,莫哈末沙布的辩护律师哈尼巴今日缺席。
法官米奥苏莱曼将此案展延至7月8日聆听双方结案陈词后下判。
根据观察,过往莫哈末沙布出席法庭审讯案,都有其伊党支持者陪同出庭给予支持。
惟随著莫哈末沙布在伊党党选中落败,更辞去槟州官职后,今日仅公正党峇东埔区部主席阿米尔、公正党前市议员王坤烈及非政府组织市议员达米兹随同出庭。
对此,莫哈末沙布说,过去因有审讯而吸引许多伊党党员陪同出庭听审,惟今日只是提呈书面结案陈词,所以其他人甚至律师都缺席。
莫哈末沙布是因发表马共英雄论而被指贬损警方,于2012年9月21日在北海地庭被控刑事诽谤罪名,他不认罪。法庭允许他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莫哈末沙布被控于2011年8月21日晚上10时至12时,在打昔汝莪举行的一场讲座会上,诽谤1950年2月23日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分子袭击时自卫的警员与家属,导致他们名誉受损,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另外,莫哈末沙布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地点,诽谤当时警局内的3名警员,即阿布巴卡道勿、嘉华哈山和尤索夫罗诺和他们的家人,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在这项条文下,若罪名成立,莫哈末沙布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