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甲洞厨房埋尸案,被告夫妇今日控以谋杀及销毁证据罪名,男被告不获准保外;女被告或转做污点证人,指证丈夫谋杀9岁儿子。
轰动全国的“厨房埋尸案”被告夫妇,今早被押至士拉央推事庭面控,男女被告分乘不同警车相隔近一小时才被押解至推事庭。女被告的家人包括母亲、弟弟与妹妹也现身推事庭旁听,惟其3名儿女都没有出庭聆讯。
身穿蓝色T恤及深色牛仔裤的男被告,于早上9时40分被押至推事庭时,面无表情并几次尝试回避现场摄影记者。女被告则于早上9时就被押至推事庭,并身穿桃红色T恤及紫色长裤,长发束起面容显得憔悴。
男被告是现年33岁的卢忠文,被控与3月29日下午2时,在甲洞巫沙哈再也花园其中一个单位内,致死9岁男童卢勇盛。控方将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男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女被告同样为33岁的陈文嘉,被控与3月29日下午2时30分,在相同案发现场将男童遗体埋入厨房地底下。
男被告不准保释
女被告在刑事法典第201(蓄意使犯罪证据消失以掩护犯罪者)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惟她在庭上否认有罪。
记者所见,女被告在庭上频频与律师交头接耳,主控官在宣读控状后,被告夫妇皆表示了解控状。
女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在庭上表示,也是家庭主妇的女被告因长期遭丈夫虐打疑患上“受虐妻子综合症”,向推事申请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1)条文,将女被告移送到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推事批准这项申请。
推事努鲁伊莎较后择定女被告于7月10日过堂,既完成女被告精神评估后,才决定是否获准保释。
女被告必须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2名担保人,及每月到警局报到。女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惟推事表示,一切需等待报告出炉才能定夺。
至于男被告则不获准保释外出,案件择与8月6日过堂。
随后冯律师助理郭伟杰在庭外向媒体表示,“我们会替当事人向法官求情,并建议把她转为污点证人。”
女被告曾投诉遭虐打
厨房埋尸案,女被告曾回娘家投诉遭丈夫虐打,惟顾及孩子的未来,而不愿举报丈夫的恶行,致使女方家人都对这名姐夫颇有微言。
“厨房埋尸案”的涉案夫妇于今早被押至士拉央推事庭面控,女被告家人也前来旁听。胞弟陈俊仁(25岁,手机零件销售员)在庭外向媒体表示,他有意抚养3名外甥。
陈俊仁表示,胞姐自嫁给男被告后,曾回家向母亲投诉遭到虐打,母亲曾劝她报警,惟女被告心里始终放不下无辜的孩子,也就多年来忍声吞气。
弟代姐抚养3孩子
“我本身也不喜欢男被告,他的眼神总是凶神恶煞,姐姐自从嫁给他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的笑容。”
陈俊仁表示,姐弟俩一年仅见面一次。基于男被告收入不稳定,胞姐偶尔拨电向家人借钱应急,而他看在胞姐份上,帮忙解决4名孩子的教育费。
被告3名孩子,分别与第一任菲籍妻子所生的14岁长女,及第二任妻子所生的10岁女儿及7岁儿子,目前暂住在沙巴。
陈俊仁表示,他将代胞姐继续抚养这3名孩子。他也在庭外表示深感欣慰,终于可以掀开男被告的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