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警方坦承,基于厨房埋尸案里的小死者死因不明,因此警方面对提控上的困难,最终两名男女嫌犯或将逃过谋杀的控罪。
鹅唛警区副主任哈斯布拉受询时证实,案中最关键的证据就是小死者的死因,但因遗体已腐烂多时,法医进行两次解剖仍无法鉴定死因,而这将或将造成警方提控上的困难。
“警方目前仍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而最终调查报告也会以此为依归,但调查报告呈交予副检察司后,将由副检察司决定是否以谋杀或其他控罪作出提控。”
他表示,尽管案中的3名小孩确实目睹父亲以木条挥击儿子头部,但嫌犯同时也声称小死者是在较后骚扰他睡觉时,而体罚孩子在楼梯间进行“鸭子跳”,并且继续入睡,结果不久却被巨响吵醒,才发现儿子卧倒在楼梯口。
消息说,警方必须证实案中的小死者因为嫌犯较早前的毒打而死亡,否则或将无法提控谋杀;而基于小死者的剖验报告无法指出死因,从而使到警方也无法确认案情。
“必须注意的是,此案并没有所谓的自由证人(Saksi Bebas),也就是非死者家属证人目睹事件的口供。而最坏的情况下,一旦副检查司觉得提控谋杀的证据不足,或将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也就是疏忽致死,或第304(b)条文,也就是无意致死来提控男嫌犯。”
据了解,基于女嫌犯协助埋葬小死者,警方也将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201(蓄意使犯罪证据消失使犯罪者免受制裁)条文提控女嫌犯,但最终将交由副检察司作出决定。
无论如何,哈斯布拉在受询时表示,警方目前正在完成调查报告,警方将在下周取得小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亲子鉴定报告后,将调查报告呈交予副检察司。
他说,若警方能提早取得脱氧核糖核酸的亲子鉴定报告,则小死者的遗体或将可在下周三前让家属认领,以处理身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