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发表文告,指正前联邦法院大法官敦莫哈末再丁的言论,强调尽管出现少部分警员滥用权力,但绝大部分警员都是好警察,并且愿意为了国家牺牲生命。
他说,莫哈末再丁较早前在律师公会主办的“流氓警察:问责警察的可行方案”论坛中发表演说,但相关演讲却出现离题,为了警队的名誉及正义,警方有必要指正讲稿中的争论点。
“首先,我们(警察)不曾视自己超越法律,我们仅仅只是执行法律者,我们不否认出现部分害群之马,在执法时蔑视法律,但请注意,这些害群之马只不过是警队的极小部分,无论如何想象都不能因此推论为整个警队,因此称整个警队都认为本身超越法律的结论是不恰当的。”
卡立说,莫哈末再丁甚至指警员滥权获得警队的宽容,并指警方执行潜规则保护同事是非常荒谬的,因为警队本身就有廉正与执行标准部,以严厉监督警察的态度、滥权与不正当行为,而在这部门成立以前,警队本身就有内部纪律组监督警察行为。
“至于莫哈末再丁指警队的态度与法律赋予的角色非常不同,并表示警方不遵守人权,我希望莫哈末再丁能理解,警员从进入警校培训开始,就获教育尊重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及权利,而这些教育课程都是由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与国际伊斯兰大学所制定,而人权委员会更监察警队培训模式。”
而针对莫哈末再丁指警方对于扣留所死亡事件视而不见,卡立表示数据显示,从2010至2014年期间,共有51宗扣留所死亡事件受到调查,当中仅有1宗涉及警员,而该案就是2013年的达明德拉扣留所死亡事件,最终有4名警员被控上庭。
他表示,所有在扣留所死亡的嫌犯,均由法医作出完整剖验,而大部分扣留所死亡案,高达42宗是因各种疾病或医药而造成,另8宗是上吊自杀。
他说,警方欢迎任何人协助警队进行改革,但是如果批评警队缺乏廉正与声誉,就等同标签警队为一个贪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