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浮罗勿洞合作社因贵卖煤气遭槟州贸消局发出警告函,要求3天内解释贵卖煤气原因,惟该合作社无法在3天内给予合理解释。因此,该合作社主席尤努斯遭提控上庭,但尤努斯不认罪,展延至7月6日续审。
因无法在3天内给予贸消局合理解释,合作社主席尤努斯在5月9日被首控上庭,在庭上尤努斯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至今天续审。
在庭内, 尤努斯抗辩指出,该合作社是由农民及人民所组成的,没有太多的储蓄;惟尤努斯想继续抗办时,遭庭主惹哈拉打住,并表示,如果被告认罪,马上可以进行裁决,惟如今被告想继续审讯此案件,那么就必须聘请律师辩护。
罪成罚款可达25万此外,在休庭前,庭主惹哈拉还要求通译员将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联络号码给予尤努斯,以让对方寻求法律援助。
槟州贸消局接获投报,指该合作社贵卖煤气后,于4月21日上们取缔,并发出警告函要求合作社在3天内给予合理解释;惟合作社主席尤努斯无法在4月24日前给予合理解释,遭到贸消局以2 0 1 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5)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同一法令第57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款之下,初犯罪成可被罚款高达10万令吉,重犯则需面临高达25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