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贸消部联邦直辖区分局总监慕尔兹表示,截至今年4月,当局共充公了总值99万1939令吉的盗版电脑软件及光碟,去年充公价值为74万3909令吉70仙,包括盗版软件、光碟以及其它。
他劝告那些违反版权法令的业者,即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停止这么做,以免成为该部的执法目标。
慕尔兹指出,贸消部执法组在4月28日取缔一家使用盗版电脑软件程序的室内设计公司,充公了总值约100万令吉的电脑以及无执照软件。
他说,该部在接获投商业软件联盟(BSA)的投报后,执法组一行5人于28日下午4时,突击这间位于孟沙的室内设计公司。
充公总值百万电脑
他指出,该部也在行动中,充公了5台疑内含有97份“无执照软件”的电脑,充公总值估计高达约100万令吉的电脑。
“97份盗版电脑软件,包括MicrosoftOffice(31份)、Autodesk(43份)及Adobe(23份)。”
慕尔兹今日在联邦直辖区贸消部办公室召开记者会指出,该部在接获投商业软件联盟(BSA)的投报后,执法组一行5人于28日下午4时,突击这间位于孟沙的室内设计公司。
出席记者会的尚包括贸消部联邦直辖区分局副总监罗斯里、高级助理总监安兰以及执法官员法兹。
慕尔兹指出,在4月17日,联邦直辖区贸消部也在旺沙玛朱侦破一宗债务公司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案件,行动中充公了10台电脑,当中涵盖了35项盗版软件,充公的硬体及软件大约总值7万3200令吉。
他指出,当局将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第4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公司业主在每份盗版软件上,可被判罚款最低2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