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涉嫌诈骗车主的二手车商首席执行员及经理今日被控欺骗罪,惟两人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奥菲阿都拉(39岁)及巴拉玛南登(39岁)被控欺骗8名顾客,以各自把宝马520i、福士伟根Golf1.4TSI、本田CRV2.0、起亚OptimaK5、丰田Estima2.4、本田混合动力车CRZ、奥迪A5及马赛地C180K,交托他们转售。
两名被告于2014年6月25日至11月29日之间,在彭亨路一间AX-Motor(大马)有限公司触犯上述法令。奥菲及巴拉玛南登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0年或鞭笞,或罚款。
此案主控官莱哈纳要求每名被告,每项控状保释金为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达尼斯瓦南要求推事每人,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推事赛夫拉玛最后定夺,每人每项控状以6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保释条件,并定于6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