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父子在华人新年期间抗匪被控谋杀案件,在惊动新加坡外交官和总检察长之下,周三在森州林茂推事庭修改控状,把谋杀条文改为刑事法第304A(误杀)条文,被告父子更获准各缴8500令吉保外。
在刑事法第304A(误杀)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相比之下,之前被控的刑事法第302(谋杀)条文如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控状指两名被告于2015年2月24日午夜12时30分,在森州利民济阿逸昆宁新村一间民宅内,在混乱中致死华裔男子陈文保(49岁,译音),抵触刑法第304A(误杀)条文。
当通译员读出修改后的控状,被告父子表示明白内容,但不认罪,推事玛云批准两人各缴8500令吉保外,外加一名大马人作为担保人,案件展延至4月30日在金马士法庭过堂。
被告父子莫奕鸿(56岁)和莫伟强(28岁)周三被带上林茂推事庭时,头发已被剃光,亲友包括妻子郭淑兰(52岁)和女儿莫雪滢(26岁),在代表律师哥宾星陪同下前往法庭,并处理保释程序。
总检察长插手
哥宾星受询表示,由于这起案件情况特殊,他将在审核案件之后,致函总检察署。
莫氏父子抗匪被控谋杀,已引起全国关注,甚至惊动新加坡外交官和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过后阿都甘尼同意在这起案件中修改控状,把被告父子的谋杀罪名改为误杀。
至于抗匪事件中的女伤者郭淑兰,在确定丈夫和儿子从谋杀罪名改为误杀,并且获准保释外出后,如释重负,并称可以到神庙还神了。
“之前已经听到外甥说,丈夫和儿子可以保释出来,但一日还没听到法庭宣布,就没办法安心,如今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也一定要带他们(被告父子)到神庙还神,希望一切顺顺利利。”
她说,在亲友的协助下,莫家也成功筹获足够的保释金,让丈夫和儿子保释外出。
成功获得保外的被告莫伟强受询时表示,获悉被控谋杀罪名后,他脑袋几乎一片空白,尤其想到一旦谋杀罪名成立,他将会被判处死刑的时侯,就觉得非常的恐惧。
已被剃光头的伟强保外后,非常感谢在扣留期间,为他和父亲日夜奔波的母亲郭淑兰和妹妹莫雪滢,尤其妹妹还为此事求助新加坡外交官,寻求当局协助。
56岁的被告莫奕鸿则表示,他会重返新加坡工作,直至清明节才重返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