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307抗争到底集会,社青团团长张聒翔基于下周一(16日)必须出席国会,警方允许他提早保释外出,今日傍晚近7时获释;至于两名社运份子阿当阿里及战友曼迪星,延扣至下周二(17日)。
警方原本打算延长扣留张聒翔、阿当阿里及战友曼迪星4天,经他们的代表律师向警方提出要求后,也是民主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的张聒翔今日获释,另两人则延扣助查3天。
黄家和律师于傍晚7时15分通过“面子书”公布张聒翔获释的消息。
他说,张聒翔前后被录取口供不超过45分钟,但是他却被扣留至今已近32个小时,不禁质疑警方的作业程序。他也指出,张聒翔必须于4月15日向警局报到。
3人代表律师包括黄家和、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及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兼拥有律师身份的林立迎,于今早9时至10时左右,陆续抵达增江扣留所,以向警方了解张聒翔、阿当阿里及曼迪星,是否会被延长扣留。
截至中午12时15分左右,哥宾星等人离开扣留所。哥宾星指出,警方原打算延长扣留3人4天,惟他们认为,张聒翔是亚沙区国会议员,必须代表其选民出席国会为由,要求警方尽快完成录供及保释他。
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再努丁高级助理总监下午4时证实,警方尽速完成张聒翔的录供,并于今日释放他。至于阿当阿里及曼迪星,则延长扣留3天助查。
张聒翔于下午3时30分从增江扣留所送往金马警区,下午4时15分才录取口供,并于傍晚6时50分获释。
地庭驳扣查4天申请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发表文告,谴责警方滥用刑事法典第117条文,向地庭提出扣留张聒翔、阿当阿里及曼迪星4天申请。而地庭只允许警方扣留张聒翔1天、扣留另两人3天。
他说,根据刑事法典117(2)条文,地庭发出扣留令是基于有关受调查人士罪成的最高刑罚。
如果受调查案件的刑罚为监禁少于14年,首次申请的扣留期不得超过4天,第二次申请的扣留期不得超过3天。此外,如果受调查罪行的刑罚为死刑或监禁14年或以上,首次申请的扣留期不得超过7天,第二次申请的扣留期也不得超过7天。
他说,张聒翔即将获释,那绝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冗长诉讼案的开始,好让他被判罚款或监禁,最终导致他丧失亚沙区国会议员资格。行动党将在这条诉讼路上一路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