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州议员涉赌事件”延烧,警方今日表明即使没有起获赌具等实质证据,但只要有3人以上现身供证,警方就可援引防范罪案法令,逮捕及调查赌局召集人!
日前在网上流传的“州议员与友聚赌”短片,矛头直指民主行动党雪州无拉港州议员黄田志,短片中显示一名疑似黄氏的男子,敞开衣衫与一群人进行扑克牌赌局,引起轩然大波。除了行动党纪委会要求黄氏解释外,警方也已对此事表达关注。
武吉安曼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主任拿督罗斯里今日受本报访问时说,根据短片内容显示,参与者是在公开场所聚赌,已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6条文。
“尽管公开聚赌触法,但警方需要当场人赃并获,才能展开逮捕及调查,一切以实质证物为准,不能单凭一段影片或照片就展开执法。”
罗斯里表示,若当时参与赌局的人士中,有3人或以上向警方供证,以证明短片中的男子就是赌局的召集人,警方就可援引2014年防范罪案法令(修正与扩充)对召集人展开逮捕及调查。
他说,警方将继续关注此事,留意是否有人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