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民主行动党前文打烟州议员魏宗贤起诉该党柔州联委会主席巫程豪诽谤案,新山民事高庭以今日判巫氏诽谤不成立,谕令魏宗贤承担2万令吉的堂费。
魏宗贤是去年8月20日入禀高庭,针对巫程豪通过媒体指责他不守信用、抽佣甚至将黑帮带入党,导致其名誉和尊严受损,公众支持率和利益等下滑,要求普通赔偿300万令吉、过多损害赔偿200万令吉,合计500万令吉。
上诉案件在新山民事高庭第一庭开审,承审高庭法官张西荣下判时指出,辩方成功证明本身在此案中的言论为公平评论,不构成诽谤,因此推翻诉方的起诉,并需承担2万令吉的堂费,诉方可在30天内针对此判决上诉。
诉方魏宗贤代表律师黄高明在判决后受询时指出,对于这项判决表示不认同,决定在30天以内向布城的上诉庭上诉。
巫促魏归队
辩方律师诺曼则表示满意法庭所做出的判决。他说,此案也是个令人伤心的案件,因为同党的政治人物却闹上法庭。
他认为,行动党应制定条规或教育党员,以便让该党内部的问题能够在内部自行解决。
巫程豪受询时表示,尊重法庭的判决,同时也希望魏宗贤能够重新归队,为人民及党做出贡献。
“我们虽在处理事情上各持己见,在党里也有不同的贡献,但一切的争论却都是为了让党的利益著想。”
他希望, 魏宗贤在未来对人民或党能够做出更多贡献。另外,他也呼吁好友诺曼及黄高明返回行动党,继续为党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