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2年前劫警车逃跑后,日前落网的2名嫌犯,今日被控拒捕、合伙抢劫及拥有危险武器罪名而俯首认罪,分别被判入狱8年及鞭笞两下,另外4宗袭警案及拥毒案尚需要等待化验报告,案展3月26日过堂。
2名被告各别面对8项提控,并承认3项提控,分别因合伙抢劫被控6年监禁及鞭笞2下、拒捕罪被判监禁20个月、拥有武器而被判监禁4个月,刑罚各别进行,这意味著被告需入狱8年。
被告韩查尼(39岁)及希山(41岁)被控于2012年7月6日清晨5时20分,与另一名在逃嫌犯手持巴冷刀合伙抢劫打昔汝莪一家电玩中心,并抢走14台电脑及现款10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395/397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两名被告今日被带上北海地庭面控,闻讯后俯首认罪,主控官弗兹雅基于被告在早前被提控时拒捕并逃离法庭,显示他们没有悔改,因此要求法官米奥苏莱曼严惩。
袭警案拒认罪
法官在听闻两者求情要求轻判后,判决2人监禁6年及鞭笞2下,刑罚从即日起算起。
另一边厢,2名被告被带往北海推事庭,面对4项袭警案、拥毒案及拥有危险武器,两人初始俯首认罪,惟在进行案情终结时只承认拥有武器罪,袭警案突然拒绝认罪、拥毒案则需等待化验报告,推事莫哈末菲道斯将案展3月26日续审。
他们在推事庭面对的首控状是指两人于2013年1月7日连同另外3人于早上9时45分,在北海外环公路逃离警方的监控,经已触犯刑事法典224拒捕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4项控状指两人分别在同时同地致伤莫哈末沙力夫丁、马兴德兰、莫哈末纳兹旺及莫哈末阿兹占,触犯刑事法典332致伤公务员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身上藏吗啡毒品
第6控状指两人于2012年7月6日清晨5时20分,在打昔汝莪一家电玩中心拥有危险武器及爆窃工具,即9支钳子、6支螺丝、1支铁锤、1支锯木及4把巴冷刀,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8(i)(ii)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第7控状指两人于今年1月21日晚上6时,在威北警区肃毒组,被发现身上藏有吗啡毒品,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可在第15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