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9日讯)淡马鲁警区主任安努亚助理总监形容“趁水打劫”为无耻之徒,并强调警方将对淡马鲁在水灾期间收到的27宗爆窃案投报展开调查,最高刑罚可达监禁14年!
“趁人之危的爆窃行为最可耻,因为这让灾民蒙受财物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457(爆窃)条文对付‘趁水打劫’的可耻之徒,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14年监禁。”他吁请民众提供情报,以将所有为灾民“雪上加霜”的不法之徒全部绳之以法。
“淡马鲁警方自上月23日至本月4日的13天水灾期间,共接获27宗爆窃案投报,其中商店和办事处被爆窃的投报为23宗,另外4宗为住屋行窃,其中大型超市的爆窃情况最为严重。”
捕5嫌犯
他今日在淡马鲁警区总部的记者会上,如此表示,并宣布警方在水灾期间派出的侦查单位,成功逮捕5名年龄介于22至56岁的嫌犯,其中两人是在行窃现场被捕。
“我们严厉谴责如此可恶的落井下石行为,也会立刻展开紧密的巡逻和侦察行动,誓将恶徒捉拿归案,把所有物品物归原主。”
另外,针对有指淡马鲁水灾爆窃事件多达百宗的传言,安努亚不愿置评,并重申警方只根据民众的报案进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