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资料指出,疑遭虐待的3岁女童被发现时,双眼有严重伤势、左耳受伤、颈部严重瘀伤、胳膊流血、没有指甲。
不愿具名的邻居在受访时也透露,她在听到女童的哭喊声后,即联络相关人士和报警,接著便看见男嫌犯与朋友在住家前一阵慌乱。
邻居发现受重伤
“我趋前查看,发现女童受重伤,指甲在淌血,当我问他们怎么回事时,男嫌犯就声称要送女童入院。但我深感怀疑,当下要求报警,男嫌犯和朋友听到后,立即逃走。”
新山福利局官员玛纳伊指出,女童耳朵相信是遭人用剪刀剪伤,右手2根手指的指甲也有被强拔的痕迹。
据他了解,女童下体因遭人致伤,行动不便,目前已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不过仍需留院观察。
警方在案发后数小时前往女童母亲的工作地点将她扣查,并在过后逮捕母亲男友,2人今日分别在新山地庭及推事庭面控。
罪成可监20年
2名被告为卡莉娜(29岁,工厂操作员)和希山慕丁(31岁,待业),前者为女童母亲,是单亲妈妈;后者为其男友。
根据控状,2人被控于本月26日,傍晚6时45分,在甘拔士第一花园德乃乌达马路的住家内使用一根棍子殴打3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此项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或鞭笞,或罚款。
2人都不认罪,案订明年1月27日过堂,2名被告也不获保释。
2名被告的行为也抵触201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打儿童)。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监禁少过10年,或两者兼施,案订明年2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