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警方在这宗案中,仅以5天内就侦破案件,也逮捕了6名男女嫌犯,包括2名华裔男子、1男1女巫裔青年,以及2名印尼籍男子。
吉打州代总警长拿督查卡利亚今午在州总部召开记者会说,2名华裔及2名巫裔嫌犯,是本月27日在亚罗士打被捕,至于2名印尼籍男子则是29日在吉隆坡文良港落网。
查卡利亚说,40余岁的女事主及17岁的女儿是本月23日在米都某购物中心购物后,被绑匪强硬拉上车,连人带车被绑架到吉隆坡,绑匪在第3天收到事主丈夫的3万5000令吉赎金即放人,被绑母女在25日傍晚安全返家。
付3.5万赎金
他指出,哥打士打县警方于24日凌晨2时24分接获一名华裔商人的投报,指其妻女在23日傍晚7时30分后就失去联络,事主过后在25日清晨5时接获女儿的电话,指她与母亲双双被绑架到吉隆坡一间公寓,绑匪要求3万5000令吉的赎金;男事主接著在没有通知警方的情况下将赎金汇入其中一名绑匪的户头,绑匪在收钱后放人,母女在当天傍晚7时30分回到亚罗士打。
他说,吉打州警方在吉隆坡警方的协助下,展开调查行动,分别在米都及文良港逮捕了6名男女嫌犯;在米都落网的是2名华裔和2名巫裔,其中包括一名30余岁及一名20余岁的华裔男子,前者2013年曾在首都蕉赖有偷车的案底,后者则没有犯罪记录;至于一对20余岁的巫裔男女则是男女朋友关系,2人也没有犯罪前科。
6人延扣助查
此外,警方的追踪行动也在吉隆坡文良港逮捕了2名分别27岁及35岁的印尼男子,2人没有犯罪记录。
警方也在行动中取获得一辆本田PRELUDE轿车、5000令吉现金、数架手机、金饰、腕表、手提电脑、手提包、提款卡、提款收据、锁匙串、衣鞋等。
查卡利亚指出,2名华裔及1男1女巫裔嫌犯将被延扣至1月4日,而2名印尼籍嫌犯则延扣至1月5日协助调查。
他说,警方将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调查,一旦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将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监禁。
陪同出席记者会者有吉州刑事调查组主任纳西尔。